为激励我所研究生勇于实践、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研究生在知识、能力及素质等各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先锋公司根据我所实际情况特设立“先锋奖学金”,评审办法如下:
一、评奖范围
四川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的在读一年级研究生(全日制博士一年级、硕士一年级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勤于科研、成绩优秀。
3、乐于服务、勇于实践,积极参加学校、所内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 遵守学校及所内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度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定程序及安排
1、由四川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成立的先锋奖学金评审小组组织评选工作。评审小组由所长、书记、副所长、导师、班主任和研究生干部代表组成。
2、按照所内指定的先锋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选。
3、评选时,先由个人提出申请或导师推荐,交由所内审核。
4、审核通过后,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委根据《先锋奖学金答辩综合表现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5、经评审委员会综合得分情况讨论后拟上报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6、先锋公司委派代表对拟上报名单进行评定。
7、对拟获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8、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上报。
四、本办法自2013年度起试行,解释权归四川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四川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