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玉米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所发2023〕4号),现将台沃奖学金申报及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评条件
(1)玉米研究所硕士二年级、博士二、三年级在籍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获奖学生每年寒/暑假需到台沃集团参加一周的实践。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良诚信记录;
(4)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2、资助金额:4000元/人,资助名额:1名
3、评审方式:具体的计分标准参照《玉米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所发2023〕4号)执行,最终评选结果以玉米所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的票决结果为准。
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于10月28日上午前将填写签字后的纸质版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成果附件交到C403,电子版一览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43724874@qq.com。原则上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和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玉米研究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