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所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调整认定工作的通知 》及《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针对因实际经济收入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调整认定结果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所认定工作组审核后,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调整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3月13日-3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5日18:00前实名向玉米所党政办公室(7教1413)反映,电话:028-86290916。
四川农业大学玉米研究所
2024年3月13日